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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原總隊長陳小兵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 時間:2021-09-02 作者:江蘇衛(wèi)生人才網 瀏覽量: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訊據福建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準,福建省紀委監(jiān)委對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原總隊長陳小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小兵身為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干部,紀法意識淡薄,喪失原則底線,違反“三個規(guī)定”,肆意干預插手案件,無視公安機關禁酒令,沉湎于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場所聚眾吃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違規(guī)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工作調動中謀取利益;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違規(guī)干預插手司法、執(zhí)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陳小兵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小兵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陳小兵簡歷

  陳小兵,男,漢族,1964年5月出生,福建福州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4年8月至1997年5月,歷任福建省公安廳辦公室秘書科、信訪科辦事員,信訪科科員、副科長,秘書科副科長;

  1997年5月至2000年10月,任福建省公安廳警令部秘書科科長;

  2000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福建省公安廳裝備財務處副處長;

  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任福建省公安廳裝備財務處處長;

  2012年4月至2015年7月,任福建省公安廳警務保障部部長(其間,2015年4月確定為副廳長級干部);

  2015年7月至2021年4月,任福建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總隊長;

  2021年4月,任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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