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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qū)公安局原政委付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 時間:2022-05-20 作者:江蘇衛(wèi)生人才網(wǎng) 瀏覽量: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訊

據(jù)重慶市紀委監(jiān)委消息:日前,經(jīng)重慶市委批準,重慶市紀委監(jiān)委對重慶市潼南區(qū)公安局原政委付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jīng)查,付毅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違規(guī)經(jīng)商,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公權私用、執(zhí)法犯法,熱衷于權錢交易的“生意經(jīng)”,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撥付工程款、解決治安糾紛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付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付毅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付毅簡歷

  付毅,男,漢族,1966年3月出生,重慶豐都人,黨校本科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1983.08—1988.07 四川省豐都縣龍河小學、中學教師

  1988.07—1994.01 四川省豐都縣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其間:1988.08-1991.08 四川省電大法律專業(yè)大專學習)

  1994.01—1996.01 四川省豐都縣人民檢察院法紀科副科長

  1996.01—1997.06 四川省豐都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1994.08-1996.12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yè)本科學習)

  1997.06—1998.07 重慶市豐都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

  1998.07—2001.12 重慶市豐都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政治指導員

  2001.12—2003.02 重慶市豐都縣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2003.02—2006.06重慶市豐都縣公安局政委

  2006.06—2010.04 重慶市豐都縣公安局政委(正處級)

  2010.04—2012.02 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公安局政委

  2012.02—2015.06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2012.09兼任縣公安局督察長

  2015.06 重慶市潼南區(qū)公安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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