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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進(為招聘的編外社會人員辦理落戶手續(xù))

來源:江蘇衛(wèi)生人才網 時間:2017-11-30 作者:江蘇衛(wèi)生人才網 瀏覽量:

人才引進(為招聘的編外社會人員辦理落戶手續(xù))

(一)異地引進人才對象

1、被用人單位聘用,具有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才;

2、被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聘用滿1年,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中級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3、被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聘用滿2年,省內戶籍、本科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4、被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聘用滿2年,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助理級職稱),已婚且配偶在南京工作,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5、其他我省緊缺、急需的人才。

聘用期限以人才在用人單位實際工作的時間為準,且在用人單位與人才簽訂的《聘用合同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

(二)單位報送材料

1、書面申請

2、《省人才集體戶掛靠落戶協(xié)議書》(一式四份)、《流動人才情況登記表》(一式二份)

3、《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

4、人才的原戶籍證明

5、最高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最高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保險繳納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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